福建 | 加强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26日

 

 

 

 

 

 

福建省住建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和加强

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外墙以及冷库、室内冰雪场馆保温材料应用领域,优先遏制增量,有效治理存量,全面提升建筑保温材料建设施工、使用管理等环节安全水平。2025年开展集中整治,2026年持续深化整治工作,推进落实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监管。

(一)严格保温材料选用

1.严格执行标准。各地要严格执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0037-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有关规定,选用燃烧性能符合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或制品,不得选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技术产品。

2.规范材料选用。按规定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保温材料的场所或部位,应优先选择阻燃性能强、综合效果好的无机类和新型复合保温材料;其他场所或部位鼓励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应采用燃烧性能低于B2级的保温材料。设计文件中选用的保温材料,应注明规格、燃烧性能等技术指标,明确防火设计要求。鼓励因地制宜推行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

3.加强审查把关。各地要加强房屋市政工程选用建筑保温材料情况审查,重点审查挤塑聚苯板(XPS)、膨胀聚苯板(EPS)、聚氨酯泡沫板等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保温系统的防火措施或构造等防火要求,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设计审查。

(二)严格材料进场检验检测

4.严格检验核查。加强对有机保温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抽样检验报告的核查,并按消防设计文件对其燃烧性能进行检查。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5.强化进场检验。各地要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遵循 “先检后用” 原则,强化保温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施工人员现场取样时,必须在建设或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并留存书面及影像资料,由见证人员签字确认且制作记录。取样过程要确保随机性、代表性以及具有唯一性标识,同时做好见证取样与送检记录。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6.规范重点项目检测。针对冷库、室内冰雪场馆等重点工程项目,检测机构要到现场取样。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7.加强检测机构监管。各地要组织开展1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抽查,严肃查处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督促检测机构通过向社会公开承诺、公开检验检测报告或提供查询平台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严控施工质量安全

8.建立管控公示机制。各地要督促建设单位牵头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制度,健全参建单位考核检查制度,强化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履约管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设永久性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与责任人。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落实。

9.严格施工过程管控。规范施工作业和现场监护,加强保温材料现场安全存放管理和消防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和巡查,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0.严抓验收关键环节。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建筑保温材料进场抽样检测资料应全面客观,未开展检测或资料不全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的,一律不得通过消防验收。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1.规范小型工程监管。对涉及保温材料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含拆除工程),各地要依据当地小散工程管理办法,做好登记,加强巡查排查,强化火灾风险防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排查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

12.开展常态化巡查。各地要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日常监管和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产权所有人全面排查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不含保温砂浆)的既有建筑,纳入全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楼一档”建立隐患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等。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服务合同约定,协助建筑产权所有人做好建筑外墙保温系统排查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13.推动产权主体改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及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高层民用建筑,鼓励产权所有人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需整体改造更新的,由产权所有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改造计划。2025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加强冷库和室内冰雪场馆安全监管

14. 加大建设过程监管。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中的冷库施工和冰雪场馆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组织1轮全面排查,严防漏管失控。采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通过消防查验。采用聚氨酯等保温材料现场发泡作业应严格按照工序施工,落实防火、防静电等安全防范措施,保持良好通风环境。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六)加大溯源追责力度

15.加强源头信息溯源。对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各地要督促施工单位运用数字化手段,记录进场材料信息,实现材料供应企业、产品技术指标以及材料进场、取样、检测、验收等信息可追溯,严格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检测报告及时上传全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2025年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16.严格事故倒查追责。对于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的亡人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检验检测、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相关管理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整治期间发生保温材料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

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各地要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制定的十项关键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一)压实主体责任

17.落实动火首要责任。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动火作业安全工作。动火作业必须经管理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证上必须明确动火作业风险和管控措施。

18.压实参建各方责任。管理使用单位(建设单位)要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检查。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编制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专项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巡查,督促问题立整立改。

19.加强动火人员培训。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施工单位等应加强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具备动火作业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应急逃生和处置能力。对未经培训上岗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二)强化现场管控

20.明确动火作业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原则上应在室外进行,并划定动火作业安全区域,非必要不在室内进行,严格执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 40248等有关标准要求,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21.严控特殊场所动火。医院、养老院等场所,因特殊情况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以及涉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评估,逐项制定安全操作、现场监护、应急处置等管控措施,将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人,并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

22.严查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动火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做到进场必查,其他动火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掌握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动火许可证应在动火作业区张贴公示或随身携带。

23.严格执行动火“六必须”。落实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必须符合《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等相关标准的要求。作业期间应严格做到: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

(三)严格监督执法

24.严格小型工程动火监管。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施工许可、验收等手续。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中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纳入小散工程,强化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计划,结合登记情况开展暗访检查,接到乡镇(街道)上报或群众举报有动火作业的小型工程未登记的,应及时组织现场核查。

25.严惩动火违规行为。对违规在使用或营业期间动火作业、涉及动火作业小型工程未登记、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动火作业“六必须”等情形,依法严肃处罚。

26.强化动火警示教育。各地要重点针对管理使用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动火作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警示教育,定期曝光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

27.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各地要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部位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和社区志愿者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奖励。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迅速部署落实,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及时将相关措施要求传达到各有关单位、企业、项目和现场一线人员,建立跟踪督导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水平。保温材料和动火作业应纳入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各设区市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住建厅工程处。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5-04-10 10:41